住建部: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优化营商环境_建筑人

作者:建筑人 发布时间: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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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还在为工程中履约纠纷,工程欠款,欠薪不履行等各种问题烦心呢?近日住建部等6部门为了这些问题加以解决,印发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看重点内容哦


01
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


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加快推进银行保函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包证保险。
对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保函的方式缴纳。
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将现金保证金挪作他用,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退还。
招标人到期不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投标保函的,应记入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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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大力推行投标担保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不签合同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等行为,鼓励将其纳入投标保函的保证范围进行索赔。

招标人到期不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投标保函的,应记入不良行为。


03
要着力推行履约担保


工程担保保证人应不断提高专业化承保能力,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在违约后按保函约定及时代为履行或承担损失赔付责任。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04

强化工程质量保证银行保函应用


以银行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银行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单位到期未退还保证金的,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全部采用具有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并实行差别化管理。对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加快应用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力度,推进建筑工人产业化进程。
住建部这些举措的颁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也保障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不管是工程方还是建筑工人们都可以无后顾之忧的大步向前迈啦。


工程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