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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教育局
关于报送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和推荐条件》、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和有关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经阿坝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请各单位按要求遵照执行。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准确理解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 教书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任现职以来,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师德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3.对申报材料查实的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四)教师资格及相关要求
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专任教师、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应取得申报专业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合格以上等次;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教师和教研机构教研员应取得申报专业教师业务水平考试良好以上等次。
2.中学语文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取得普通话 水平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应取得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3.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达到本地区教育 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教学工作量、教育培训、教师考核等有关要求。
4.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 75%以上,中 小学教师授课班级学生测评满意率达到75%以上。
(五)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 社部 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相应学时要求。
(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具备相应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取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七)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职称外语暂不作要求。
(八)业务条件
申报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教育效果显著,能改进教学方法,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九)任职资格
申报人员应在本学校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不得占用高岗),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组织审核、公示无误后方能申报。
1.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并具备上述政治条件和业务条件。
2.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并具备上述政治条件和业务条件。
3.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并具备上述政治条件和业务条件。
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才能参评;申报学科要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若所学学科与所教学科不相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学科成绩良好及以上方可申报。
二、材料准备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二)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需复印注册合格页)。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第一学历(中专以上)及最高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以校为单位统一报送)。
(七)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一份,单位综合推荐须经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任教年限、教学业绩、班主任工作经历等。公示结果经学校领导签字盖章,以校为单位单独报送。
(八)申报人员信息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九)各学校根据最近岗位设置数据,报送本学校空岗专题报告(空岗专题报告要写清楚岗位数、已聘用人数、空岗数),专题报告需由校长签字确认(该岗位有空缺,同意参评)。
(十)师德师风考核意见。(本科生近一年以来,专科生近三年)。
(十一)2024-2025年公需科目学习成绩合格证。
(十二)人事管理系统、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个人信息未完善的,不予受理职务评审工作。
(十三)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本科生近一年以来,专科生近三年)。
(十四)继续教育每年达 90 学时以上。(本科生近一年以来,专科生近三年)。
(十五)申报诚信承诺书。
(十六)考核审查意见。
(十七)毕业后参加工作总结(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
(十八)专业技术2.0。
(十九)中小学教师业务考试证明。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由各校审核后,按规定由各校负责专人统一上报,并缴纳每人 100 元的评审费。
(二)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 A4 纸尺寸,所有复印件材料需负责人审核,签“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同时签署审核人姓名、时间后加盖公章。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的,后果自负。
(三)所有评审材料务必于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由各学校专人负责按文件规定时间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行政股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注:未完成教师资格证注册,无注册合格印花的及未完成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共需科目培训计划的人员不得参与此次评审工作。
附件: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览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申报初级人员信息表。
5、封面样式。
6、目录样式。
7、考核审查意见。
8、毕业后参加工作总结(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
注:该文件无纸质档,请各学校自行下载打印后备案。评审所需表格以及其他材料来网后将上传至“阿坝教育局人事工作群”共享里面,请各学校申报人员相互转告自行下载。
原文链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99579136366435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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