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评网:撤销职务职称严查论文购买!国家卫健委启动三年专项治理

作者:职评网 发布时间: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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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加强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启动实施为期3年的卫生健康领域科研诚信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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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3年,违规一经查实,撤销职务职称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从加强主动监测、强化失信行为惩戒、提升医学期刊质量、落实机构主体责任、落实科研评价制度改革、健全年度自查与督查、加强培训教育和宣传引导、开展年度评估等8个方面综合采取17项重点任务措施,下大力气扭转卫生健康领域存在的科研失信情况多发态势,包括:

1. 将公开通报科研失信行为查处结果、建立严重科研失信行为个人和机构常态化约谈机制、联合惩戒科研失信行为等措施。


2. 对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由医疗卫生机构公开通报,同时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进行通报。


3. 每季度对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数量进行排序,将排名前5的单位和地区界定为频发单位和地区。相关排序情况在备案系统将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公开。


4. 在科研活动方面,对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论文、伪造论文数据、虚构评审人电子邮箱等行为者,10年内禁止承担财政性资金支持科技活动;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评审专家等资格;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财政性资金支持、相关学术奖励和荣誉;对本通知发布后出现的上述行为者,从严从重处理,终身禁止承担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5. 在职业发展方面,取消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称,减招、暂停招收研究生直至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高层次专家称号,取消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


6. 建立科研人员诚信档案,并与机构奖惩关联。对于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入科研诚信档案;在科研失信惩处期内,与机构内部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奖评优、导师遴选和研究生招生等进行关联,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票否决。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在“重点任务措施”中,国家卫健委明确指出进一步拓展问题论文主动监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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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外文期刊撤稿论文主动监测。将Retraction Watch Database撤稿论文数据库、PubMed和Web of Science学术文献数据库作为撤稿论文监测来源,对国外医学撤稿论文持续开展主动监测。


2. 建立国内医学期刊论文监测机制。对知网、万方等国内期刊论文数据库收录的医学论文进行随机抽样评估,对国内医学论文质量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同时,从国家卫生健康委主管的医学期刊刊载的论文起步,逐步对所有国内期刊撤稿医学论文开展主动监测。


3部门联合发文,相关人员或将被撤销职称

1月4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员会3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科研诚信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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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进一步落实科研诚信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科研诚信长效管理机制,并针对这一要求提出了9大事项。其中,在“建立科研成果数据核查制度”这一条中提出了,以3至5年为周期全覆盖持续开展科研成果数据核查工作


建立科研成果数据核查制度。对于本单位的重要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应开展常规数据核查,科研成果数据核查的重点是数据的真实性、可重复性、可追溯性,核查工作以3至5年为周期全覆盖持续开展。对于短期内发表的多篇论文、取得的多项专利等科研成果,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数据核查。

据悉,在2021年国家卫健委、科技部等20部委联合发布的《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中,就已对科研失信行为提出了非常严厉的处理措施:

   

  • 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 一定范围内或公开通报批评;

  • 暂停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限期整改;

  • 终止或撤销财政资助的相关科研项目,按原渠道收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结余经费,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荣誉称号、职务职称等,并收回奖金;

  • 一定期限直至永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资格;

  • 取消已获得的院士等高层次专家称号,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

  • 一定期限直至永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 一定期限减招、暂停招收研究生直至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

  • 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

  • 其它处理。


而上述处理措施,也将成为查处过程中,对学术不端人员进行处罚的依据。

已有多地开展全面自查,倒查区间长达10年

自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已面向卫生健康系统持续深入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2024年10月,海南省卫健委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结题评审工作。该项工作的开展,就是因为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面向卫生健康系统持续深入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发文医院均明确了核查范围为2021年10月1日以来发表的论文,自查区间长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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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全国还有多地也在加强对于职称评审的监管,开启倒查机制。其中部分地区的职称倒查例如甘肃省南州曲县,甚至追溯到了10年前。


另外,2025年江苏省共通报了3起撤销医务人员高级职称的通知,其中一起涉事人员的高级职称是在2016年进行申报评审的,也就是说,其追溯时间同样达到了近10年。


科技部办公厅2023年印发《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后,有多所医学院校及机构发文响应,当时规定的自查清理范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的论文,区间长达6年。


在当前的监管形势之下,一次作假可能影响终身的职称评审。因此,有意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称申报的各项规定,通过自身的努力去应对职称评审的挑战。否则就算一时侥幸获得了职称,也可能在倒查之下原形毕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