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仪陇县委党校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党校系统教师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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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人社”)备案同意,现将2025年度仪陇县党校系统教师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节点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1178:0012月418:00,逾期系统将无法接收上报。

(二)单位及主管部门(单位)初次审核提交时间为11178:00121218:00。个人网上申报期间,可同时进行逐级审查,审查期间可返回修改和补充材料。有关单位务必于121218:00前完成审核并通过系统提交相关材料至仪陇县党校系统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委”)。经审核退回的材料,个人补正材料后可在最终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

(三)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215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单位)最终提交截止时间为121818:00

(四)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222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评审范围及条件

申报评审范围为党校系统及干部培训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委校通20249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有关要求执行。

三、线上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人社统一部署以及党校系统职称评审工作实际,本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继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个人和单位需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操作手册下载、申报和推荐。

(一)个人申报。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向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初核。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且进行推荐的人员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上传《公示情况报告》《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等盖章扫描件,并逐级提交。

(三)部门审核。单位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审核无误后由县委党校按程序提交至评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评办复核。评办对送审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需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送审单位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同有关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评办。评办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复核,复核通过人员提请评委会评审。

(五)评委评审。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学科组(专业组)评议、评审会议等。评审会议期间,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六)人社审核确认。评委会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报送人社审核确认并发文。

(七)办理相关手续。初评委及时移交申报资料到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人社局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查看和下载证书。

四、申报纸质材料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标准条件或有关政策要求的不予受理和推荐。同时,应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一贯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多维度立体式考评。申报人相关业绩成果均为任现职期间取得,且在申报材料提交前发表或结项。本年度级职称转评工作同步开展。

(二)报送要求

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相关表格样式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需按照以下名目及顺序装盒,所有复印件需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盖章,侧边加盖骑缝章。有关单位应逐项查验原件,并做好线上线下申报材料一致性审查工作。

1.《2025年度仪陇县委党校系统教师申报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1)1份。审核汇总后统一盖章报送,并提供电子版。

2.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导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3对折打印1份,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按手印。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申报人简历(含学历)、现职称和取得现职称年限、申报专业、业绩成果、讲授课程、课时和质量、公示结果等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

4.《2025年度仪陇县委党校系统教师级职称申报表》(详见附件2),A3打印。相关佐证材料(含涉及门槛条件的教学、科研、咨政成果原件,不需填写和提供非门槛条件佐证资料)按填表顺序附该表后。

5.代表作1项(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放入申报材料档案盒,复印件2份(涉及申报人个人及单位等信息需作涂抹处理后再行复印)装入鉴定论著文件袋。

6.其他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单位岗位空缺证明材料1份,加盖县人社局公章;破格、提前、降低学历申报证明材料;公示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8.《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档案盒卷宗目录》(详见附件3)1份,粘贴在申报材料档案盒封面。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发201813号)、《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223号)等文件精神,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格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压实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各方责任,确保本年度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环节工作合规推进。

(二)申报人需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则。线上和线下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需保持完全一致且真实、准确、有效。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100元。

(四)申报纸质材料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报送,经现场审查无误,并完备相关手续后视为受理申报。

(五)申报人员现职称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六)纸质材料报送至中共仪陇县委党校办公室。报送地址:仪陇县新政镇离堆大道四段21号县委党校崇德楼408室。联系人:陈玉琼,联系电话:0817-7216779,19881790494。

附件:1.2025年度仪陇县党校系统教师申报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

2.2025年度仪陇县党校系统教师级职称申报表

3.2025年度仪陇县党校系统教师级职称申报材料档案盒卷宗目录

中共仪陇县委党校

                                                          2025年1110

原文链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99025052085759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