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水务局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水利电力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05
15

万源市水务局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级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评审专业

(一)人员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本次评审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共计3个专业,各专业适用范围按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水行规〔2024〕2号)执行。

二、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热心水利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2.存在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3.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且从次年起2年内不得申报。

4.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延迟1年申报。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三)业绩与成果要求

申报人员业绩与成果要求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水行规〔2024〕2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任现职称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四)论文、著作和继续教育要求

在乡镇、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论文、著作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申报人员结合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申报人员需提供任现职期间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学时。

(六)年度考核

申报人员符合相应学历及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其他资格和条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自2025年1117日至2025年1128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各部门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1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作证材料,选择万源市水利电力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称负责同志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小组,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并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对资料审查不严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审查人员的责任。

《单位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

(三)审核受理

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申报成功后提交至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复审,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提交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以上任一审核环节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将退回申报人账户,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评委会接收。

(四)组织评审

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后提交万源市水利电力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委会按照组织答辩、同行专家评审、初评委评审等程序进行。

(五)答辩要求

本次评审初级申报人员需答辩。

(六)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五、接收材料时间、地点

系统审核通过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28日17:00,材料接收地点:万源市水务局209办公室,联系人:郎莉萍,联系电话:18481939801。

 

附件:1.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水行规〔20242号)

 

2.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3.XXX关于推荐XXX等X名同志申报2024年度初级水利电力工程专业职称的函(模板

 

 

万源市水务局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链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989165565759004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