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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体育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不含初定职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校外体育培训俱乐部或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体育专业(含体育教练员、运动防护师、体能教练员、群众体育教练员)工作,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体育教练员、运动防护师、体能教练员、群众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各区县如需委托中评委对其所属单位人员进行评审的,须经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统一出具委托书和初审汇总名册。
二、评审专业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等相关专业。
三、相关要求
(一)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进行申报。
(二)在泸注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人事(劳动)档案的限制,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泸单位)推荐,按照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
(三)工商注册地在泸的外省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分公司或子公司(不含在泸央企、中央在泸单位及省属国有企业),可按照公司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申报人须最近1年在泸州市连续参保,参保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且在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缴纳个税。
(四)属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在泸州市域内登记注册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截至2025年9月21日,申报人员在泸州市范围内连续社保缴费1年以上。
(五)在省外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的体育专业初级职称,或在我市转确认时无法提供原取得职称相关材料的,须同级转评后方可在我市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
(六)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评审条件
申报人员须符合《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体规〔2025〕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要求,任职年限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文件可登录四川省体育局官网查询和下载。
五、网上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下载。原则上不再现场纸质材料审核,如遇特殊原因再另行通知。
(一)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人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
(二)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
(三)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00—11月27日18:30(逾期不得补报)。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8:30。
(五)区县(园区)主管部门和人社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18:30。
(六)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8:30。(注意:逾期无法提交,未按照要求修改导致审核未通过的情形,也无法修改,即视为材料初审不合格,不能参与后续审核、评审环节。为避免出现此类情况及网络拥堵等问题,请合理规划时间,务必在个人修改截止时间前一周提交上一级审核单位,确保后续审核部门审核后个人有充足的时间修改。)
(七)申报人所在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8:30。(逾期无法提交,为避免出现退回个人无法修改的情形,请各单位务必及时审核,建议在个人修改提交时间截止前一周,审核提交上一级部门。)
(八)区县(园区)主管部门和人社局或市级主管部门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8:30。(逾期无法提交,为保障申报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建议各级部门及时审核,一定不要临近时间审核提交,建议在个人修改提交时间截止前一周将修改意见返回申报人员修改。)
以上截止时间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所有材料均需按规定盖章后再上传网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盖章后上交一式两份报送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教师培训科,其余纸质材料均不用再上交。
六、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和业绩材料,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个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在职称系统申报时填写,下载打印按要求逐级盖章,上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二)单位推荐。单位应确定专人对申报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拟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在推荐时,要建立群众满意度或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机制,满意率需达到75%以上。
(三)主管部门审核。区县推荐的,区县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和人社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特别是资历、年限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市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推荐的,市级主管部门要按前述规定进行审核。市属企业推荐的,推荐单位要按前述规定进行审核。
(四)市教育体育局复核。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受理各区县、市属企事业单位上报的资料,对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否审核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备的,要求一次性告知补充齐备。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备案。市教育体育局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造册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符合人员进行确认备案。
(六)同行评议。根据申报人员情况,市教育体育局从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材料分别送交评委中的3位同行专家评议,专家评议要出具书面意见,评议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议结果中有2个及以上专家“不通过”视为“不合格”。同行评议“不合格”,申报人员不再参加后续答辩和提交评审会。
(七)答辩。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实行全员答辩。答辩由参加评议的专家负责。答辩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合格”或“优秀”的,方可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不合格和不按规定参加答辩的,不得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专家评审会。所有参加评议的专家组建成本次专家评审会,由1名专家担任评委会主任,1—2名专家担任评委会副主任,在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的水平、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审。
(九)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的人员,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发文办证。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体育局将评审通过人员资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按规定程序发文和上传职称电子证书(委托评审的由委托单位办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通知存档。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推荐单位到市教育体育局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和评审通过文件。文件由推荐单位存档保管,证书由个人在“四川人社”APP在线查询,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对应本人现任职岗位提供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
2.网上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聘用时间应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3)工作经历证明。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4)社保参保证明。提供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属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申报职称,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仅提供能证明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5)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核情况证明(附件1)。包含申报人员:①学历学位情况[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对申报人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资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②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有制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③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要求,每年不少于90学时,包含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④事业单位在推荐时,还应提供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6)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①《所训练人员(队伍)参加比赛所取得的成绩一览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②《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队员情况一览表》及证明材料(附件3);③《体能教练员业绩情况一览表》及证明材料(附件4);④《群众体育教练员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附件5)。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准备好相应工作业绩佐证材料,每项业绩单独扫描。业绩证明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晰。所有业绩材料扫描前先复印,均需单位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材料属实”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7)申报等级岗培合格证书复印件。
(8)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本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
(9)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对申报人员任期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区县教育体育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泸州市申报评审中级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6)(以下简称《一览表》),需报Excel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单独报送至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教师培训科)。
2.申报人要认真、准确填写《评审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查,书面出具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进行公示的结果。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人社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审查。
3.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类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均须由推荐单位落实专人进行认真审核,所有上传网络材料均需复印件扫描,由审核人签名,并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八、委托评审
央企、中央在泸企业、省属企事业单位不具备相应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评审的,须先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其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按程序统一报送市体育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委托市体育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行复核、发文、发证。
九、申报工作要求
(一)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所有材料一律按属地原则由各区县教育体育局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再由各区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集中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属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推荐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后集中上报。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谁审核谁负责。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
(三)资格审核贯穿职称评审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职称系统提示提供的附件若与材料规范相冲突的,以材料规范为准。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职称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B。除评委会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外,职称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
(五)申报人员按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通知缴纳相应评审费: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报送纸质材料、答辩时分别交纳。
十、其他事项
此文件归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30-3193863,联系人:王孝云、曾沛。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3号楼。举报投诉电话:0830-3102652。职称系统技术运维咨询电话:19113901623;15982396484 ;18582368002。
附件:1.申报中级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条件的审核情况证明
2.《所训练人员(队伍)参加比赛所取得的成绩一览表》
3.《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队员情况一览表》
4.《体能教练员业绩情况一览表》
5.《群众体育教练员业绩情况表》
6.《泸州市申报评审中级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98880010195022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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