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初定和中初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作者:职评网 发布时间: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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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 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初定

和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相关教育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初定和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东兴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相关教育单

位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初定和中、初级职称资格人员(含民办学校,下同)。

事业单位编内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均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实行评聘结合。鼓励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基本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内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内教人〔20214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6号)《内江市教育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改教学科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学校领导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科任教师每学年针对性开展不少于10次家访。特别关注心理健康问题学生、问题家庭学生、特异体质学生、独居学生、离家出走学生等10类重点学生,做到一反馈五了解一介绍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职称初定

1.初定员级职称(三级教师)

全日制中专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初定助理级职称(二级教师)

1)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3)硕士研究生,现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每名教师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教师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

(二)职称评审

推荐申报教师中、初级职称,须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和农村边远教师倾斜,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原则。具体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申报、审核。

1.公开岗位及条件。各单位到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岗,核定2025年中级职称空缺情况及职称推荐名额,明确申报相应教师职称的评审条件、要求及报名时间,由各单位面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

2.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真实准确的印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3.民主测评。单位比照相应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符合条件的,安排在职工大会上述职,并组织教职工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

4.考核推荐。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根据单位职称推荐方案择优推荐;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申报结果无效。

5.公示考察。单位将拟推荐人员师德考核结论意见、推荐结果和拟推荐人签字确认的《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真实性的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不得签字上报。

6.系统审核。单位确定推荐的申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sc.hrss.gov.cn:8081/zcpsqd/home),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职称初定,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的选择内江市东兴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中评委)进行申报。学校、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者提交区中评委。

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按文件规定打印装订好资料,逐级审查、盖章;属复印类型的,在当页正面右上角盖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章,学校初审人及校领导共两人签字,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学校公章。

7.评审及结果公示。区中评委按规定开展评审及答辩工作。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并发文公布。

8.兑现待遇。在编人员按即评即聘原则,从取得任职资格的次月起,聘用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9.资料归档。各单位及时到区教育和体育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评审工作结束,不再进行复议,其他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实施优惠政策

(一)支教教师(支教含“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育系统凉山州帮扶工作队、优师帮陪计划、“组团式”帮扶人员,下同)职称评聘优惠政策

20251231日之前,已经选派的支教教师在职称评审取得资格后,在岗位聘用上按原政策执行;202611日起选派的支教教师,达到上一级职称相应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上一级职称。

(二)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优惠政策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

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在基层工作累计满 1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信息

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中按要求如实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纸质申报材料

1.职称初定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初定人员名册》(1份)。

(2)《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导出,一式两份,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

(3)职称初定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2.职称评审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中(初)级评审人员名册》(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导出(一式两份,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中级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清单;初级按《关于2025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申报说明》准备)。

(3)中级职称《申报业绩材料》1份,封面封底用白色110克以上A4亚光纸打印,正文要双面打(复)印,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胶装成册。

每人申报材料须装入标准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要粘贴有个人信息的资料清单。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中、初级职称材料由单位负责把关,统一由学校人事干部向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报送纸制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202511129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20: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3.各级单位审核时间(即评委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51241200

4.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1281200

5.各级单位再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118: 00

(二)纸制申报材料收取时间安排

2025129日起至1212日,逾期不再受理(相关电子表册发到邮箱:331029485@qq.com)。

、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答辩者每人另交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评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由单位统一交至区教育和体育局财务室。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开展工作,依法依规执行相关政策。
  (二)落实激励措施。做好激励政策宣传解读,按政策规定开展农村交流轮岗和职称评聘工作;认真做好三区支教和教育帮扶管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推荐评审程序,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对因弄虚作假和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相关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伍燕(区教育和体育局):0832-2272032电子邮箱:331029485@qq.com

附件:1.系统操作指南

2.2025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初定和中、初级职 称申报评审材料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11 月 10 

原文链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988433837159419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