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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25年中小学(含幼儿园、直属单位,下同)中、初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成华区普通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电教等机构中,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中小学二级教师、中小学三级教师任职资格条件,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2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报人材料均须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推荐,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总部在市外的劳务派遣单位在蓉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提供分公司向所在地许可机关的申请备案证明材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准确理解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评价导向,按照“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讲贡献”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学校(单位)要加强材料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见《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附件1)。
(二)其他条件
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按照《成都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成人社职称〔2025〕62号)文件要求,申报人申报时最近6个月须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在职人员现参保单位与推荐单位一致)。
(三)申报条件仅作为申报依据,申报人是否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审专家综合评议提出评审具体意见。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二)单位审核推荐
各申报单位须落实具体审核工作责任人,对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根据本单位职称推荐申报方案,召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结合申报人任现职或工作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对申报人进行师德测评和民主测评,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应达到75%以上,师德满意率应达到90%以上。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网上申报
1.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8日9:00—11月24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2.申报人所在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7:00。
3.评委会初次接受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7:00。
4.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5.申报人所在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7:00。
6.评委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7:00。
学校(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指导申报人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平台(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选择“成都市成华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完善个人信息并按要求申报,学校应于规定时间前完成单位审核及提交上报工作。
请务必选择成都市成华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并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平台要求填报,因选错委员会或错填等原因造成无法申报的,后果自负。
网报系统上传的材料须为审核通过的彩印的复印件,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不要遮盖在线验证码、姓名等关键信息,以便核查。
五、材料报送及收费要求
(一)报送材料
加盖公章的《教师职称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式一份(附件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网报系统导出,A3纸双面彩色打印,骑马钉装订,按要求本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成华区2025年教师职称申报送审花名册》一式一份(附件6,学校加盖公章,中级、初级分开报送)。
(二)报送地点
双林小学馨韵校区二楼J2F—13室(民兴二路106号,学校二楼教导处旁)。
(三)报送时间
民办学校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9:00-16:00;
公办学校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9:00-16:00。
(四)收费要求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每次收取140元(如需答辩人员,另交60元答辩费);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每次收取100元。
学校送审人员统一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和需缴费总金额,形成《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缴费汇总表》(附件6)和《收费信息填报表》(附件7),纸质文档一式两份,电子文档U盘现场报送!
各学校务必认真核对缴费信息(特别是缴费金额),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缴费,确保经费及时入库,以免因信息错误或错过时间未完成影响学校人员申报!
六、组织评审
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由成都市成华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证书发放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平台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发证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发文确认职称任职资格,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
附件:
1.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2.网报材料清单
3.××单位关于2025年中小学中级/初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情况的报告
4.关于×××等X名同志公示情况的说明
5.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表
6.成华区2025年教师职称申报送审花名册
7.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缴费汇总表
8.收费信息填报表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99062686930055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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