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同诚集团
发布时间: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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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2020年5月1日起,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要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实名制登记和管理,如实记录施工项目实际进场人员、考勤情况,并且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发放(相当于转正)。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等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中的一些违法行为还规定了责令项目停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因此对于业主来说,如何督促指导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落实政策条例,且能够轻松掌握总包/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成为了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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