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阿坝州 2025年度农业技术初级、中级(含定向)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职评网 发布时间: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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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州级相关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我州农业技术初级、中级(含定向)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州企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机、水产等专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农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具备晋升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条件或已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本着自愿原则,可以申报定向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不发放定向评价职称证书,其普通证书仍然有效。

离退休人员、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各县(市)人社局如需委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州农业农村局出具委托函,评议结束后,州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二、申报条件

农业系列技术职称评价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思想品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放在首位,突出品德标准、能力素质、业绩贡献。州属事业单位、州级有关部门中具备申报评审助理级、中级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一)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聘任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取得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的初级职称,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

(二)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聘任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5.取得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

其他申报条件按照《阿坝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AZN〔2023〕-127号)执行。

三、评审要求

(一)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申报时需提交本人独立撰写业务论文一篇,不需公开发表。

(二)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参与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成绩突出。(需有表彰文件、下发的通知作为佐证)

2.参与行业发展的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

3.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的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需有表彰文件、下发的通知作为佐证)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5.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业绩,且由主管部门证明系本人主笔撰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条例、法规、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产业调研报告、技术方案、技术分析报告、咨询报告、田间试验研究报告、行业技术培训教材等。(所提供材料需有署名,由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线下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24日23:59(逾期不得补报)。

(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个人网上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23:59(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23:59(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评审工作采用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核推荐、送审单位审核推荐等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选择“阿坝州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进行申报。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破格申报人员应上传破格申报材料扫描件。

(二)所在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材料后逐级提交。

(三)复审推荐。县级人社部门(单位)登录系统,按照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评委会。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州级部门可直接提交高评委评审,无需委托评审)。

(四)申报受理。高评委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及所有上传的业绩材料,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提交,由送审单位统一报送至州农业农村局。

(五)评委会评审。组织召开高评委会议,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相关手续。评审通过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送审单位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到州农业农村局领回《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六、五公开情况

按照规定,在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时,请用人单位严格落实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用人单位须将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公开公示后的情况及公示情况报告,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双签字与评审材料一同报送(材料单独装订),无用人单位“五公开”报告或不符合“五公开”制度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特别注意:(1)岗位情况里面需要写明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目前单位未聘人员是否超过岗位设置比例的30%(此条主要针对事业申报人员,对企业申报人员无此要求);(2)申报材料里面需将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资格时间、聘任时间、继续教育情况、奖励和每个业绩里面承担的角色写清楚;(3)要写明民主推荐情况、测评结果、公示期、公示结果等;(4)乡镇一线人员需要单独公示,公示时需明确该人员为乡镇一线人员。

七、优先申报情况

在乡镇从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工作从事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

被组织抽调到扶贫攻坚或乡村振兴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此期间所取得的业绩也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八、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费用在推荐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九、注意事项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聘用证明,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二)申报人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认定截止到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凡不属于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要提供。

(三)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相符。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技术成果及所起的作用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要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在相应的工作类别栏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四)诚信申报、推荐。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经知网、维普数据库平台论文检测系统查实论文、论著、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技术成果相似率高于30%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查询查重证明材料,一并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上传报送。

申报人员需是本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向主管部门通报,严肃处理。

(五)严格核查材料。各审核部门、单位要严把审核、复核关口,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对不符合基本条件、要件、材料规范等要求的不予推荐和受理。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须配合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职称申报时业绩佐证材料应按照评审条件要求,按照业绩登记表填报,并附相应佐证材料,需保证近三年均有业绩佐证材料。

(六)落实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 学时)并按照《基本条件》学历资历规定年限提供相应年限继续教育。

(七)请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人员职称纸质材料和《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见附件)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送邮箱。报送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八)接收材料时间、地点。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31日17:30

材料接收地点:州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科1424办公室(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团结街7号)

咨询电话:0837-2825390 邮箱:abznkjk@163.com   

    

附件:1.《阿坝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2.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3.申报评审农业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4.2025年度申报评审农业技术系列职称任职资格花名册      

                               阿坝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01566444722167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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