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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蓬安县2025年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评审专业
(一)申报人员范围
蓬安县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初级技术职称,实行与公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对待的原则开展评审。
为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蓬安县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初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不与岗位管理挂钩,执行评聘分离。
(二)评审范围
蓬安县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蓬安县水利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
如需委托蓬安县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申报单位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向蓬安县水务局出具委托函,经同意后按程序报送评审材料到蓬安县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被派驻蓬安县辖区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水利电力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专业划分及适用范围
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专业适用范围 |
水利类 | 水文与水 资源工程 | 水文水资源(含水质)监测评价、预测预报、分析计算、专题论证、规划设计、节约保护、调度管理,以及水文水资源测报设施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水文试验研究等。 |
水利水电 建筑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设计以及技术研究与推广等。 | |
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 |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施工监理、科学试验、质量检测等。 | |
水利工程 管理 | 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水利项目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工程造价、科技干部管理、科技教育等。 | |
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的金属管道、闸门及启闭机等金属结构设计、制作与安装以及技术研究与推广等。 | |
水土保持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划、设计、监理、监测、施工、监督、管理以及技术研究与推广等。 | |
农田水利 工程 | 农村水利、节水灌溉、渠系配套、机电灌排、村镇供水等工程规划设计、管理维护及技术研究与推广等。 | |
电力类 | 水电站动力工程 | 水电站动力设备设计、研究、技术改造、安装、检修、调试、运行和维护等。 |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 | 电力工程设计、电力研究和技术改造等。 | |
电力运行 | 水电站电力设备和电网供用电运行、维护、技术改造等。 | |
机电设备 安装 | 电力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维修等。 | |
电力建设与管理 | 电力建设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和技术管理等。 |
二、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水行规〔2024〕2号)标准执行。
(二)为了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报告附在论文之后一并报送。
三、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
网上申报时间: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1月6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部门(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7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4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蓬安县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同志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小组,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并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单位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
(三)复审推荐
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复审,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提交至提交蓬安县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
(四)申报受理
蓬安县水务局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由蓬安县水务局综合股负责具体工作,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任一审核环节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将退回申报人账户,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评委会接收。
(五)答辩
1.全员答辩。凡申报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均需要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2.答辩内容。答辩采用现场自述+问答方式进行,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六)评审会议
按照查看资料、充分讨论、专家无记名投票程序进行,评审会议期间邀请蓬安县水务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七)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
(八)审核确认
公示结束后,中、初级职称通过的人员,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发文,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九)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3个月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申报人员任现职称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五、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客观、无误。
(二)申报材料规范。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开始填写。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2.业绩材料。任现职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括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3.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落款本人手写签名)。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年度考核情况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落款时间需在公示结束时间之后。
5.公示情况。单位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信息、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和贡献、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6.破格申报材料。《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内容要针对申报对象适用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职称材料。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任职资格文件中需圈出本人姓名。若有多个现任职称证书,均需提供。
8.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0.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2025年5月-10月)。若因集团管理需要涉及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子公司或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相应公章;若涉及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履行职称申报推荐职责。
11.继续教育。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要求,结合申报通知及实际工作情况参加当年继续教育。2025年度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提供学时证明材料。
12.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13.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4.“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续,不能间断,并上传本人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15.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公示文件、单位公示结果、单位推荐材料、期刊首页及目录页、论文均须扫描原件上传。单位推荐材料首页须单位审核人签署“XXX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已审且真实有效”并签名落款,单位推荐材料末页须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推荐”并签名落款。
16.申报人务必保证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报材料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三)纸质评审表填写要求。
1.诚信承诺。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3.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
4.推荐单位意见。工作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逐级盖章,负责人签字并签署日期。
5.报送的纸质材料要与线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如不一致,后果自负。
六、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评审表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未填写时间、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子受理。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在蓬安县水务局审核通过后需缴纳相应的评审费: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
八、接收材料时间、地点
系统审核通过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8日18:00,材料接收地点:蓬安县周口街道建设中路217号202室,联系电话:0817-8622352、19130038750
网上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附件:1.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水行规〔2024〕2号)
2.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
蓬安县水务局
2025年12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99795958899288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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