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绵阳市国土、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职评网 发布时间: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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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绵阳市国土、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办发〔2023〕7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74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同意,现将做好2025年度全市国土、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对象

全市从事国土、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工作的科研、生产、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市人社局已授权单独开展评审地区、单位除外。

无空缺岗位的市属事业单位可按评聘分开的方式开展申报,但申报人员原则上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获得1次优秀等次或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直部门)表彰表扬。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及范围

(一)评审专业

1.国土工程国土空间规划、国土整治、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

2.地质勘查工程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岩土钻掘工程、地质实验测试;

3.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测绘。

(二)评审范围

1.绵阳市市辖区(含园区、科学城)专业技术人员。

2.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自行组织初级职称评审有困难的;江油市、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平武县、北川羌族自治县自行组织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有困难的,可委托绵阳市国土、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评审。

3.其他地市州自行组织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有困难的,可委托绵阳市中评委评审,需提供当地人社(职改)部门委托函。

4.以上范围按程序进行申报。委托评审的,待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破格申报条件和不得申报或须延迟申报情况,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3〕5号)和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测发〔2023〕26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等规定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和下载。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本次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审核,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系统,选择“绵阳市国土、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本人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申报材料要求详见《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

(二)单位初审及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法人形式登录系统,对申报人所填身份信息、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等情况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审核通过后,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系统提交下一步审核。用人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三)部门审核

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签署意见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评委办公室)。市级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公示、提出推荐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评委办公室)。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注明原因。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填写《绵阳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破格申报表》)写明具体破格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复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评委办公室)、市人社局对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五)材料报送

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使用A4双面打印装订《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县(市、区),园区由各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级单位由各主管部门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评委办公室)。

《绵阳市国土、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级职称送审名册》(附件3)按子专业和层级分开汇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由送审单位审核后盖章。

(六)组织评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评委办公室)将复审通过的人员提请中评委开展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全员答辩)、专业组会评议、中评委评审等程序。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文通知并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

(七)公示、确认

中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审核通过人员由人社局印发任职资格文件。

(八)办理相关手续

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评委办公室)领回《评审表》,及时转交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后果自负。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原件。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1259:00  2025122517:00(逾期不得补报)。

(二)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或市直等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61517:00。

(三)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112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各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或市直等部门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17:00。

(五)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月2517:00。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本地区和单位现场收件截止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和评审名册汇总表,逾期不再受理。

(六)材料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接收地点:涪城区云泉南街2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号楼B区人事科305。联系人:吴大富,电话:6339052,17745447337。

、相关要求

1.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任职时间计算。例如,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所列的工程师,要求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则需在2024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

3.申报人所提供申报中级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或荣誉奖励等,必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重新获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4.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聘用证明,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申报纪律

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

各级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对审核发现有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情况,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中评委将商同市人社部门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纳入职称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管理。

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其事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人;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答辩费60元/人

职称政策咨询电话:0816-6339052,网上系统技术咨询:0816-2267235,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附件:1.绵阳市国土、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绵阳市国土、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送审名册

3.绵阳市国土、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类别表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99620068824957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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