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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黑人社发〔2020〕69号)文件精神,结合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阿坝州2025年度农业技术初级、中级(含定向)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AZN〔2025〕-12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度农业技术员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事业场站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机等相关工作,符合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阿坝州农业农村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AZN〔2023〕-127号)规定执行:关于学历、资历条件。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采取申报人员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工作作风“慵懒散”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说明
申报人员须具备《阿坝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原则上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一致或相关相近。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的,应通过成人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方可申报。特别优秀的或具备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具备相关学历条件。
取得非本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系列(专业)技术工作满 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转评本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申报年限累计计算。
申报人员聘任时间、取得学历时间均以2025年12月31日为截点。
(三)基层倾斜政策。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可提前一年申报,任现职以来连续在我州工作4年以上,可提前一年申报。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日常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申报专业应准确选择填写在《一览表》和材料袋封面上,以便初评委分专业组开展评审。
(一)技术员申报专业
1.农业
2.畜牧兽医
(二)助理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植保
3.土肥
4.园艺(如:果、蔬、茶、棉、花、药、麻等)
5.园艺蚕桑
6.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教、农业信息等)
(三)助理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四)助理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申报方式
采取网络申报、书面申报、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根据评审条件和要求向用人单位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本人情况,报送评审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初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行下一步网上申报。同时,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申报信息材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进行承诺,作出申报单位诚信承诺。
单位推荐时要认真实行推荐工作全过程公开,执行“五公开”制度,即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实行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
县级相关部门事业单位人员,由主管部门及人社局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后报我局人事科教站;各乡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乡镇及人社局初审报送材料并签署意见后报我局人事科教站;我局不受理未经主管部门或县人社局审查的申报材料。局属各事业场站由局人事科教站初审报送材料,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报人社局审核。
(三)主管部门初审
各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县企事业单位职称网上初审和纸质材料初审工作,重点复审申报人申报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签署复审意见。
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工作,重点复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签署复核意见。
(四)在线申报
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并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逐级审核。
(五)打印材料
经评委会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员打印装订申报材料(评审表以系统导出打印为准),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一律使用标准表表式,填写除按“填表说明”执行外,作如下要求:
1.“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贯, 不能间断。
2.“年度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意见”须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加盖公章。“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对评审材料审查核实情况、推荐理由、明确推荐意见以及公示情况,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人材料逐项审查核实,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审核人在职称审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确认。
(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及学信网在线认证报告,资格证书、取得资格文件和聘任证书、聘任文件复印件。
(四)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五)任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六)本人申请。
(七)单位推荐时执行“五公开”情况,需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
(八)党风廉政审查意见。申报人需提供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任现职以来党风廉政审查意见。
(九)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附所在单位的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编卡)。
(十)申报专业是否与本人现从事专业(岗位)一致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鲜章)。
(十一)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 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担任现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内容包括本人的政治思想、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
(十三)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实际工 作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单独装订成册)。包括论文、专利成果、奖励奖章、调研报告、规划方案等。
材料中所涉及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9日
(二)评委会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13日
(三)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16日
(四)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乡镇应指派专人认真审查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由各乡镇负责查验。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将不予退还。
(二)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2025年度农业技术员级、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各材料名称及份数。
(三)联系人:陆秋军,联系电话:18090242520。
原文链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0375772414329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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