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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单位):
根据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5年教师初级职称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绵竹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市职业中专学校等专业技术人员中申报三级教师、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等职称任职资格者。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实验技术人员试行条例》《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德教〔2021〕42号)、《德阳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德教〔2021〕43号)等相关规定的教师均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三、申报推荐及评审程序
申报程序按《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文件里中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办法”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运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693号文件要求执行。
(一)学习“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学校(单位)职称推荐委员会对“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现已更改为: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报单位端操作手册(附件9)认真学习,熟悉该系统操作流程及上传个人材料的要求(上传材料按第3点审查初核的要求);同时组织全校教师学习个人端操作手册(附件10)。
(二)启动职称评审工作
学校(单位)按照制定的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启动2025年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及时传达2025年初级职称评审通知的要求。
(三)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学校(单位)提出申报相应职称的申请。
(四)推荐申报教师
学校须做好本单位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工作,并成立职称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负责对申报人的考核推荐工作。推荐委员会可采取说课讲课(含网课)、专家评议、民主测评、量化打分等多种评价方式,从师德、教育教学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
(五)公示
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确定符合标准条件的拟推荐人员。拟推荐结果及“2025年绵竹市教体系统教师初级职称评定简表”(附件3)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六)对推荐人员提供的材料(纸质)进行审核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对推荐人员的材料根据《德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教(2021)〕42号)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后,推荐教师所有复印件、打印件均须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且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在打印件上注明“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七)推荐人员材料扫描、备传
推荐人员将个人材料扫描成PDF文件进行保存,职称评审系统开始网上申报后,按职称评审系统要求上传个人材料。学校在推荐人员扫描个人材料后,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
(八)个人网上申报(12月13日-12月17日)
网上申报开始后,推荐教师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个人登陆”进入职称评审系统,将个人材料(PDF文件)上传职称评审系统对应项目。
1.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3日8:00至2025年12月17日17:00。
2.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7:00。
3.主管部门(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0日17:00。
4.评审委员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1日17:00。
(九)学校(单位)网上审核(12月13日-12月17日)
学校(单位)负责网上审核人员通过职称评审系统对推荐人员提交的个人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下一审核环节“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
(十)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网上审核(截止12月21日)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由两级审核岗位审核,先由(1)级审核岗位对全市推荐人员逐一进行审核通过后,再提交到(2)级审核岗位进行审核,(2)级审核岗位审核通过后提交下一审核环节审核。
1.初级职称认定(初定)人员:(2)级审核岗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截止12月20日)。
2.初级职称评审(初评)人员:(2)级审核岗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科评审组进行评审。
(十一)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初评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截止12月20日)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初评人员个人材料逐一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绵竹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表决。
(十二)学科评审组网上审核(12月22日)
绵竹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2024年申报初级职称评审人员的学科分类和人数,通过职称评审系统在专家库中选取的专家组建学科评审专家组。学科评审专家组成员对申报初评人员个人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和审核结果提交至本学科评审组,学科评审专家组组长组织该小组专家成员通过专家投票、专家打分的方式进行审核、评议汇总后,对该学科申报人员形成审核结果,提交至“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绵竹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初评人员进行表决、公示(12月26日)
表决会由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主持评审委员会成员对申报初评人员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在市教体局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12月22日-26日)后报送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四)打印个人材料(12月27日-28日)
申报人员将职称评审系统下载审核通过的个人材料(有水印)打印并组档装订,12月28日学校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盖章,再由人事股将所有申报表交至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五)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文件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对初定人员的材料审核结果和中级职称评审委员对初评人员的表决结果,下达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批示文件。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下表中所列申报材料装入自备的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内(一人一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绵竹市教师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4)。
申 报 材 料 | 份数 | 备 注 |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独装订,一份,表册A4纸双面打印。除签字和盖章外,其余内容均打印) | 1 | 2-6项材料按顺序粘贴在《评审表》通过职评系统打印后,在“诚信承诺书”页后按顺序粘贴) |
2. 身份证复印件(同一页纸上正、反两面) | 1 | |
3.申报职称使用的最高学历或学位在学信网上查询的验证备案表打印件。 | 1 | |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 1 | |
5.1《见习期满考核表》复印件(此项材料在市师培中心开具,仅首次评职人员提供) 5.2三级教师职称证和其聘用审核表复印件(此项材料仅三级教师晋升二级教师提供) | 1 | |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考试合格证打印件(提供在德阳市范围内任职以来的) | 1 | |
7.简表(原件,附件3) | 1 | 单独装入档案袋 |
8.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结业证打印件,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或本人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学所需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有关证明材料。 | 1 | 8—15项按顺序装订成一册。第14、15项仅针对职业学校申报初职教师。 |
9.1《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提供任现职以来的,2024年新入职的不提供。) 9.2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原件(在市教师培训中心开具,首次评职的提供近一年的,三级教师晋升二级教师提供近两年的,粘贴在A4纸上。) | 1 | |
10.本学科校级以上公开课证书复印件和教案打印件(含见面课、考核课、教研课等一节。无证书的需要学校在教案上注明上课时间,地点,学科,课题,听课对象范围,上课效果等。) | 1 | |
11.校级以上交流、或获奖、或公开发表的本学科经验文章,或本学科的教学反思总结等(复印件、打印件均可) | 1 | |
12.个人教育教学工作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 | 1 | |
13.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 1 | |
14.职业学校教师平均每学年课时数达到学校规定要求(不少于400学时)和年度教学质量评估(合格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仅职业学校教师提供) | 1 | |
15.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12学时的详细教案;专业课教师16学时详细教案。(仅职业学校教师提供) | 1 |
五、其它有关事项:
1.初级职称认定(初定):(1)具备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的教师可以在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直接申请初级职称初定;(2)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全日制本科)的教师需要在见习1年期满后,且学历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可申请初级职称初定。
2.中等职业学校初级职称评审委托“德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时间待德阳市教育局下文再另行通知)
2.各学校(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认真学习“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个人端和申报单位端操作手册,认真做好初评(初定)网上申报、审查和材料报送等工作,报送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3.12月12日12:00前各学校(单位)上报《绵竹市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注明初评或初定(附件2,电子版、纸质各一份)。联系人:张志奇,电子版发邮箱: 442944845@qq.com ;文件名为:**学校2025初职评审花名册。
4.各学校(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线下初审、线上复审后,于12月20日16:00前,以学校为单位,将推荐人员材料集中报送到市教体局政工人事股。联系人:付吟雪,联系电话:0838-3217262。
5.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德教人〔2023〕53号)第三条第六款关于缴费规定:“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初职评审费每人100元”。各学校收齐后,统一交市教体局政工人事股。收费人:李娜,联系电话:0838-3217262。
5.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前。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绵竹市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
3.2025年绵竹市教体系统教师初级职称评定简表
4.绵竹市教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材料清单
5.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封面及目录
6.评审表填表说明
7.德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8.德阳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9.“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个人端操作手册
10.“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单位端操作手册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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