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2019年度工程项目全过程数字化无纸化试点

作者:同诚 发布时间: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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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2019〕6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项目全过程数字化无纸化试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城乡建设的深度融合,推进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有效促进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便捷、准确、高效,探索建立与工程项目全过程数字化无纸化管理相适应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决定开展工程项目全过程数字化无纸化试点。现将试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和拟建工程项目。

  二、申报主体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施工单位或各区县城乡建委。

  三、试点内容

  (一)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人员身份的电子化,签名数字化;

  (二)项目参建各方基于同一数字管理平台,在项目建设全过程及各环节的标准化数字化管理、数据的实时交互共享和工作协同;

  (三)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过程管理资料的数字化;

  (四)项目施工所有归档工程资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等)的数字化归档;

  (五)与工程项目全过程数字化无纸化管理相适合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

  四、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工程项目全过程数字化无纸化试点申请表;

  (二)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城乡建委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试点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二)试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试点项目组织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示范效果。

  (三)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等单位应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指导帮扶,积极探索工程全过程的数字化无纸化报送、审批,以及数字化工程建设档案的存储方式和交付模式。

  (四)请各申报单位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送至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fzzxzhjsb@163.com。

  市住房城乡建委对验收合格的试点项目及参建各方将予以公告表彰。

  联系人:

  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教处唐绍伟 电话:023-63672908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陈红霞 电话:023-63607532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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